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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性產品碳足跡規範 禁企業假環保真漂綠/環境部下月預告草案 研擬將碳足跡標籤使用期限縮至2年

  • 2024-10-22
  • 文/自由時報/陳嘉怡
  • 圖/自由時報
在全球淨零浪潮下,許多商品會主打減碳或環境永續,但也傳出不少企業假環保真漂綠。示意圖。(資料照)

在全球淨零浪潮下,許多商品會主打減碳或環境永續,但也傳出不少企業假環保真漂綠。示意圖。(資料照)

減碳成為顯學,市面上拿「碳中和」當作宣傳的產品從牛肉、洗髮精到筆電等電子產品,相當五花八門。為避免「假環保、真漂綠」,環境部已提出「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要求須充分揭露碳中和資訊,最快十一月初將再預告「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強調產品碳標籤僅能揭露排碳情況,企業不能做額外的綠色宣稱,並擬將碳足跡標籤使用期限從五年縮短為二年。

學者:應要求產品揭露碳足跡

碳中和是指一個組織或產品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透過減少自身碳排量及購買外部的碳權、再生能源憑證等方式抵換,一增一減相互抵銷。由於絕大部分的商品在製造生產過程中,幾乎難以做到零排放量,透過購買碳權達到「碳抵換」常成為企業消除碳排、達到碳中和的最後手段,不過可能隱含漂綠風險。

台大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指出,許多碳中和產品都沒有清楚揭露如何達到碳中和,可能涉及漂綠。國際上的反漂綠行動,主要會從消費者保護角度切入,但目前台灣的消費者保護單位較少看到這方面討論,他認為先從要求產品揭露碳足跡著手,政府應該儘速討論哪些產品和服務必須強制性揭露碳足跡。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國內本就有自願碳標籤制度,目前來申請的產品包羅萬象,從飲料、衛生紙到晶片卡都有,不過目前制度屬於行政指導、無法規強制力;去年氣候變遷因應法通過後、有了法律授權,目前正在修訂「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將相關做法進一步法制化,預計最快十一月初預告草案。

環境部:碳標籤只是揭露排碳情況

黃偉鳴說明,此草案重點包括要求單一產品有一致的碳足跡、強化查驗機構管理,並將自願性碳足跡的使用期限從五年縮短為二年,另外也會強調產品取得的碳足跡標籤只是揭露排碳情況,企業不能把碳足跡標籤當成獲得獎狀,對外做額外的綠色或永續宣稱,「而且有碳標籤也不等於產品的碳排放量低」。

至於「強制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黃偉鳴表示,主要會針對消費性產品進行規範,但因為會涉及進口產品,法規必須讓國內國外業者都可以理解與適用,還需要花時間討論及處理,目前還沒有辦法預定何時出爐。

產品達成碳中和3大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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