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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報到又變卦,新工作又被河蟹掉了嗎?

  • 2015-9-24
  • 文/責任編輯:餓虎
圖片來源:<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veryve

圖片來源: Very Quiet,CC Licensed

某拉鍊大廠日前傳出面試、並要求新人準備報到資料後,隔天忽改口職務被取消;
哇咧辭職信都遞了、新工作卻臨時喊卡,不禁大罵「根本在耍人」!

好不容易通過重重關卡,連「辭職信」都豪邁丟出去了,才發現新舊工作之間的銜接上出了問題,真是急死人啦!

小編就曾經遇過前一份工作都完成離職手續了,新工作的「報到日期」卻一延再延的窘況,在等到報到期間,甚至還推辭了另一份薪水不錯的工作,結果落得「三頭空」。
最後只好「有工作就先做」,至於等待中的好缺?當然是無疾而終啦!!!

小編的朋友還遇過報到前兩天,被主管電話通知礙於○○等人資上不可抗力之因素「談好的薪水要少3k」還要不要?
辭職簽呈都寄出去了……最後當然含淚接受啦!
〈是在演阿信嗎?台灣的勞工也太苦情!〉

餓虎編按:
依據民法153條,口頭承諾也算是契約成立的一種喔!
簡單來說就是,口頭上、電話中通知來上班、詢問敲定報到日期,就算是契約已成立、「已錄取」,求職者若覺權益受損,可以此提出損害賠償費用。

不過,忙著找工作的你,真的有時間精力陪這間無緣的新東家打官司嗎?〈聳肩〉

請問:錄取後還被打槍超嘔!你曾經聽過、遇過什麼「不讓你來」的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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