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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常態加班 敢拒絕的請舉手

  • 2016-7-5
  • 文/責任編輯 周佩穎
  • 圖/Christopher
圖片來源:<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exalth

圖片來源:Christopher,CC Licensed

原本拿回的7天國假的飛了,勞動部所推動的「全面週休二日」,看來也朝「一例一休」的方向進行,這時已出現雇主要員工簽週六自願加班。

2001年起,公務員就開始實施週休二日,但民間企業中,至今只有約6成公司實施將六日都列為固定休假,不少公司即使不須輪班、非服務業,還是採「隔週休」制,甚至只有月休四天。

在勞動部欲推行全面週休二日時,就有工總祕書長跳出來表示:全面週休二日是「天龍國」的想法,討論工時不應從台北看天下,很多中南部勞工想爭取多一點加班機會,因此不希望全面週休二日,呼籲政府在研擬政策時能給予資方更多空間,否則只會讓企業出走。

於是,現今勞動部推行的方案朝「一例一休」方向進行:保留企業加班彈性,只是提高加班費。

但法案尚未通過,網路上就已經流傳某公司要求員工簽署的自願加班單:「本人OOO,身分證字號_____,現服務於XX公司,自願於星期六配合加班出勤,盼能增加收入,實感德便,特此聲明。」

這份同意書一出,正反兩派意見不一:

有加班費的話 就多賺錢囉!

有單據就不用擔心沒加班費!

有網友認為,如果有人覺得休假一天就足夠,另外一點想多賺點錢,至少有公司這份同意加班書,公司勢必會按勞基法給加班費了,不用擔心無償加班。

趁年輕多賺點錢才是王道

也有網友說:現在景氣差,比起休假,自己更想趁年輕多賺點錢,用時間換金錢,只是個人選擇,沒什麼不好啊。

感覺有點像賣身契 不想簽

但反對持立場的網友更多,認為法條看似理想,但以台灣目前的實際工作狀況根本行不通。

是自願?還是「被自願」?

反對的網友認為,以目前大多數資方立場來看,這張自願加班同意書,感覺像是某種賣身契,很可能只是走個形式,避免將來被勞檢出事而已,至於員工是真心自願加班,還是迫於公司壓力「被自願」?恐怕很難說!

另類「忠誠度」查核 不簽從此黑掉?

更有網友認為,這張同意書,說不定會被公司當成另一種「忠誠度」考核,沒簽的人恐怕會被貼上負面標籤,更可能因此飯碗不保?就算依照勞基法規定,雇主要求員工加班需經工會同意,但有幾家公司有工會?至於「經勞資會議同意後才能延長工時」條文,按照目前勞資立場不對等的狀況來看,所謂的「勞資會議」基本上就是老闆說了算啊!

想靠加班費多賺?提高底薪不是更實在

還有網友針對「想多賺加班費」這點提出反駁:很多企業為了少繳6%勞退金,把底薪壓得很低,再用加班費或津貼等名目,東加西加後才湊成原本該給的起薪數字。而會希望以加班費補貼的勞工,很多都是因為底薪過低,不得已才必須靠加班費補足,就算領了加班費,也只是領回原本應有的薪資,足以應付生活開銷而已,並不算「多賺」!想提高勞工待遇,其實應該從基本薪資著手更實際!他並舉例:「如果是起薪4萬的工作,還有多少人想自願週末加班?」

請問:若公司發「自願加班單」,你會簽嗎?為什麼?歡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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