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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時下班是權利,準時上班為義務嗎?

  • 2015-7-31
  • 文/周海威
  • 圖/ratch

我上個星期進行了12場面試,其中有7個人是在2分鐘內結束的,原因是遲到,也許我這麼做很狠,但為了客戶、為了這群年輕的未來,我不得不下重手。

一、這是我發明的「馬桶理論」:
這個理論很簡單,我們來設想以下的情境:
「家裡的馬桶有些味道,各位應該就是拿起刷子立馬就刷!
但如果這是公廁、餐廳的馬桶,各位還會有剛剛的動作嗎?」

這其實就是以同理心為基礎的一個理論,拿回來這個主題,如果今天約會女朋友遲到、朋友遲到、客戶遲到,各位的心中如果沒有ooxx,我還真的不相信,所以當各位慣性遲到的時候,是否可以想想老闆、主管、同事、客戶的心情呢?

二、準時不是一個美德,而是一個「基本動作」:
曾幾何時,遲到竟然會列入年度考核的項目,這一點讓我非常的詫異,這要說到我的外公,他每次與我們約好時間要出門,他一定是早在半個小時以前,穿著整齊,所以從小到大,我都會養成提早到約定地點的習慣,我就曾經去跟客戶提案,只是因為我提早到、別家廠商遲到,我就拿下案子…可見這基本動作是多麼的重要,記住準時不是美德,而是基本的喔!

三、職場上『態度』永遠都會比學經歷重要的多:
一個人如果習慣性的遲到,不論他有多好的學經歷,機會、經歷都不會如他的預期,我曾經遇見一位從美國回來的求職者,他畢業至今己4年,但都沒有找到工作…原因為何?從面試就會遲到的狀況來看,我根本不意外他的際遇,因為在職場上態度永遠都會是你的訊號燈,如果訊號不對了,你覺得還會有人在意你的學經歷嗎?

四、在職場上別先把權利放在嘴上,應先想想義務盡了沒:
權利與義務永遠都是職場上的話題,但依我個人的經驗,這兩邊沒有比例上的限制,但會有一個潛規則,那就是義務數值越大,權利比會跟著往上走,很多人都認為權利與義務是相對性的數值,如果權利56,義務就是44…我奉勸各位,這種觀念最好調整一下,職場上的權利雖然有法令的保障,但其實某種程度也伴隨著義務的成分在內,所以遲到這一件事情,法令其實無從處理,但不代表你就是對的!不代表你以後不會受到影響!如果你現在覺得懷才不遇,請先想想權利與義務在你心中的比重,很多問題其實都是在這個核心點啊!

※本文內容授權自《冰與火的世界》,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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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威

周海威

在勞動法令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複雜,我希望用最白話、易懂的文字來讓大家了解其中的內容,也希望透過大家的學習,慢慢將這個勞動法令觀念建立起來,在職場上獲得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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