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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錄取通知後,公司卻說要取消,可以嗎?

  • 2015-4-29
  • 文/周海威
  • 圖/Steve Luker

HR已將錄取通知書寄給求職者,卻接獲高層指示取消錄取,應該怎麼辦呢?

一、錄取通知寄出後,勞僱關係便已成立:

勞動契約是一種諾成契約,不以勞工實際到職為生效要件,當錄取通知寄出的那一刻,勞動契約便開始生效。很多企業主一直以為一定要勞工到職,勞動契約才開始生效,趕緊將這個概念調整一下吧!

二、雇主如果片面取消錄取,係同違法解僱:

既然勞動契約已成立的話,雇主未獲得勞工的同意便取消錄取通知或不讓勞工報到的話,很簡單的概念,那就是形同違約,也就是勞動法令中的『違法解僱』。

三、員工的權益該如何主張:

因為還沒有工作之事實,所以無從主張『年資』,就也沒有資遣費的請求基礎,員工可以要求雇主履行錄取通知上的報到日期。若遲遲沒有回應的話,可發存證信函再訂定一個新的報到日期。又如果還是沒有回應的話,員工便可憑此,以雇主有拒絕受領勞工給付勞務,向主管機關要求雇主開始給付報酬。

沒有想到會那麼的嚴重吧!我曾經碰到一個案,公司太小看其中的風險,後來真的被告上法院,不但賠勞工期間短少的薪資,且還得讓勞工要到公司任職!這一來一往,搞的公司一團亂,所以值得與否,我想還是要請人資們告知公司這做法的風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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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威

周海威

在勞動法令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複雜,我希望用最白話、易懂的文字來讓大家了解其中的內容,也希望透過大家的學習,慢慢將這個勞動法令觀念建立起來,在職場上獲得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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