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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老闆給低薪, 你該這樣做

  • 2018-4-13
  • 文/Carrie Harper/旅行料理研究
  • 圖/Sean MacEntee
圖片來源:<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smemon

圖片來源: Sean MacEntee,CC Licensed

「找不到理想工作」實在不能作為「自己甘願被壓榨」的藉口──畢竟當我們接受一個違法時薪的工作,不正表明自己甘願被壓榨,更鼓勵雇主不合理的對待?

當年,我只帶了 4 萬 5 千元新台幣,便飛到澳洲打工度假。

那時候到澳洲打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自食其力地旅行:一個背包客的生活開銷,大致分為住宿費、伙食費外加(個人虛華的行頭等)額外開銷,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旅行費。

而很幸運地,來到澳洲的第一周,便得到了背包客棧「以打工交換住宿」的工作。我解決住宿費用後,便開始積極找尋工作支付其他開銷。

當時的我住在觀光客聖地──昆士蘭的 surfers paradise,週遭多為大型購物中心、飯店和餐廳,本來覺得工作機會很多,絕對沒有問題;但卻忽略了來自各國的求職者也多,競爭激烈,真正開始找工作後才發現,求職之路並不順遂。

時薪只有法定一半的「黑工」試工,遭到法國室友極力反對

一心想練習英文的我,剛開始極力避開亞洲老闆開的店,但在台灣的辦公室履歷,到了澳洲顯然只能當「壁紙」使用──大部分的店家一看到打工度假簽證以及東方臉孔,大多如此回應:「我們會再通知你!」

即便數週後,仍可在餐廳外牆上看到徵人啟事──但他要的不是我。

走投無路之下,只好開始往亞洲人開的店家邁進。但因為我在澳洲毫無工作經驗,連亞洲老闆都會稍加猶豫,我的沮喪可想而知,終究到了病急亂投醫的地步⋯⋯。

走進一間連鎖麵包店,將近 30 分鐘的面試,亞洲老闆緩緩地說:「明天來試工!時薪 8 塊澳幣(約新台幣 180 元),前三天試工期,試工期間時薪 4 塊(約新台幣 90 元)。」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這不是比台灣的法定最低時薪還低嗎?

雖有耳聞,當地部分亞洲、中國籍老闆極為黑心,如此壓榨真是始料未及,無奈遲遲沒有其他工作的回音,我於是抱著「有總比沒有好」的心態,暫時答應了這份工作的試工。

「凱莉,你再說一次,時薪多少?」法國室友安雅聽到薪資後義憤填膺、滿腔正義感地對我說:「親愛的,不要接受這份工作!澳洲合法時薪是 16 塊澳幣(編按:此為當時法定最低打工時薪,約新台幣 360 元; 2017 年 7 月起,澳洲法定最低時薪調高為 18.29 元澳幣,約新台幣 409 元),他這樣做是違法的,你應該去檢舉他!」

「但我已經答應人家⋯⋯至少先試過,不喜歡我也要當面辭職!」我說。

安雅用極度不解且無奈的表情,回應我的堅持:「還試?為什麼要接受不對的事?就是這樣才會縱容那些壞人!」常在新聞報導、網路分享中,讀到「法國人非常重視自己的權益,罷工劇碼稀鬆平常」,此刻一見,果然名不虛傳。

「我不做,別人也會搶著做」──但縱容老闆壓榨,只會讓環境更糟

試工當日,我和三個正在澳洲就讀大學的中國女孩一起工作。

該麵包店在 1F 的大型商場內,烘焙室卻遠在該建築物 5F 的另一側倉房內。每次補貨,都要推著麵包車上上下下,並且要經過人來人往的走道。撇去薪水不談,勞動環境、條件也極為不佳。

途中,我忍不住問女孩:「你知道這裡的時薪是法定時薪的一半吧?為什麼願意在這裡工作?畢竟你擁有學生簽證,不是短期打工簽證,應該有更多好的工作機會,不是嗎?」

女孩:「我知道是違法,但學生簽限制工作時數、工作也不好找,大部分的亞洲店家都是這樣啊!我不做這份工作,別人也會搶著做,遏止不了的⋯⋯」

儘管一開始抱著「眼見為憑」、「不做做看也不知道」的心態來試工,也有著經濟上的壓力。但我還是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條件,寧可「餓肚子繼續找」──我的這份「工作」,最後只維持了三小時,當然,沒有拿到試工薪資。

根據 BBC 報導,引述澳洲理工大學的研究指出:在澳洲短期工作的背包客、國際學生共達 90 多萬人,但其中有 3 成以上的人,薪資只有臨時工法定最低時薪的一半;其中更多數是來自於台灣、中國、越南的勞工。

報導雖未言名,但我想不少到澳洲打工過的朋友們都有同感:這正是因為許多「來自亞洲的澳洲雇主」,常傾向用「黑工」的方式聘用人力,儘管受雇者通常因此也無需繳交相關稅費等,但更容易造成被雇主壓榨薪資、權益受損時求助無門的窘況。

經過這件事情之後,我深深認為,「找不到理想工作」實在不能作為「自己甘願被壓榨」的藉口──畢竟當我們接受一個違法時薪的工作,不正表明自己甘願被壓榨,更鼓勵雇主不合理的對待?甚至儼然成為這犯罪結構下的共犯?

如今,每次看到違法開出過低時薪的工作,我的耳邊就會出現安雅的聲音:「你應該檢舉他,而不是縱容他!」、「堅持自己的權益,絕不做不合理的工作!」成為我找工作的原則。

儘管辛苦、並且花了更多時間,但最後我還是順利找到理想、合法的工作──後來,我在一間澳洲的餐廳工作,時薪比澳洲法定最低時薪還高上 1 元澳幣,它就在那家麵包店的斜對角而已。


※本文內容授權自《換日線 Crossing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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