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徵才/登入
回首頁回首頁
首頁 > 好文上架 > 名人視野

想靠加班多賺點?賺到的都是買藥錢

  • 2017-12-8
  • 文/呂秋遠
  • 圖/Grigory Kravchenko
圖片來源:<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grisha

圖片來源: Grigory Kravchenko,CC Licensed

加班不是錯,但是非得要靠加班來過活,肯定是種錯。

今天罕見的有兩封信件,我要來同時回答,畢竟這兩位叩應的朋友,看來都很無助,非得花大錢上各大報提出問題不可,所以我只好勉為其難的讓他們插隊,先回答他們的問題,先跟其他朋友說聲不好意思。

第一個問題是這樣的:

「我,人到中年,除了這份工,沒什麼其他可以靠的。光是本薪,一家子過活困難,總是靠加班加減賺一些。現在老闆說,歹勢,照規定沒辦法再多加一點了,說是給我多休息一點。但是為了家用,反而要去找另外一份工,你說是對我好,這樣甘有卡好?」

___________________

這位勞工朋友,加班不是錯,但是非得要靠加班來過活,肯定是種錯,別誤會,我不是說你錯。但是這代表你平常的付出,不足以讓老闆肯定你,願意給你應得的薪水,非得要靠更長的工時,才能讓一家老小可以過活,這是種荒謬,更是種錯。

其次,你有沒有想過自己的身體,畢竟加班不像是吃便當,一個不夠可以吃兩個。吃兩個便當頂多就是變胖,但是加班過勞,可能會危害你的健康,你要知道,政府當然可以不要限制你加班,但如果加班時數過長,最後可能賺的錢都得要拿去買藥吃,畢竟蠻牛不能照顧你的健康,只會讓你透支體力而已。

而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你現在怎麼對待你的身體,你的身體以後就會怎麼回饋你。

我知道你現在的經濟狀況或許不是很好,但是我希望你可以跟太太一起想辦法,不要一個人扛一個家,況且政府也有相對應的補助,不論是低收入戶,或是其他社會福利,都可以嘗試去申請。你要知道,這個家不是只有你才能扛,其實全家人都是你的支柱,不要壞了身體、也傷了他們的心。

加班,不應該是你收入的主要來源,如果是這樣,代表這個公司的薪資結構有問題,我會建議你不要委屈,多比較同業的薪資水準,你是不是被欺負了?如果真的都是這麼低,那麼可能要找別的方式處理,例如想辦法轉業,或是培養自己的新工作技能,別讓自己委屈了。

別忘了,當你躺在棺材裡,流淚的是你的父母、看不到的是你的孩子、愛不了的是你的妻子,沒有了健康,一切都是零。政府限制加班時數,甘有卡好?或許難說,但是肯定不會讓你在進醫院的時候說,林良卡好。

第二個問題是這樣的:

「我,開一家十幾人的小公司,說是頭家,其實跟被請沒啥差別,跟工人們作伙拼、作伙呷,每到旺季,也是跟工人一起拼到昏天暗地,現在卻規定不能這樣做了。有時候也想說單別接了,公司收收算了,可是不只我,還有這十幾個家庭,要怎麼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位老闆,既然開公司,你就得要學著瞭解勞動基準法,現在並沒有規定不可以跟工人拼到昏天暗地,只是說,你得要照顧員工的健康,不能為了錢,跟同一批員工拼到昏天暗地,你可以多聘用不同的工人,你昏天暗地,他們回家休息。畢竟,壓低價格接單的是你、用價格而不是品質競爭的也是你、沒有突顯出商品特色,放任自己的公司變成完全競爭市場一部份的人也是你,總不能以後你數鈔票,員工數冥紙,這是不對的,你懂我意思嗎?

更何況,旺季如果得要讓你的員工拼到昏天暗地,那麼淡季呢?是不是要放無薪假,也就是這個可以得諾貝爾獎的發明?如果旺季犧牲自己健康,換得金錢,但是淡季得要回家吃自己,這樣的設計是不是太不公平?平均下來,你真的有照顧到員工嗎?不是跟他們一起做一起吃,就叫做家人與兄弟,你會讓你的家人與兄弟,做好做滿,但是本薪不足以養家嗎?

都當老闆了,不要這麼孩子氣,要大氣一點。因為加班要付出高一點的薪水,你就在那邊有的沒的,哭喊著這不是肯德基,你會不會太像小朋友?面臨產業轉型,你得要想想如何改變,老是想要壓榨人力來應付旺季,不會讓你的事業更成功。真正的強者,不是只會打順風球,而是可以逆風高飛。所以你應該調整自己的產業體質,增強研發能力,讓自己不要成為價格戰的犧牲者,否則當老闆本來就沒這麼容易,確實把公司收一收,會比較實際。

最後,真的要提醒你,人生不是只有錢這種玩意兒可以滿足你而已。我比較擔心的是,如果你真的過勞死,雖說本來可能就有病,但是總是會有人照顧你的妻兒、開你的新車、住你的房子,而你,只能等待下一世的輪迴,很虧的。好好照顧身體,還有你的員工健康,才是經營事業的根本。Ooxx!啾咪!

呂秋遠

呂秋遠

在學歷: 倫敦政經學院財務金融博士後研究

台灣大學政治學博士(專長金融制度、金融危機)

台灣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財務金融組(99級)

經歷: 立法院立法委員辦公室主任

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英國下議院議員MP. Bob Blizzard法案研究員

專長: 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公司法(股東會議、重整)、稅務法規、勞動法、 家事法

《本專欄文章列表》

最新文章更多好文上架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