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讀完這本書,我想要你說:「這本書是我所讀過關於經營的書裡,最實用的其中一本書。現在我要執行這個,執行那個……等等。」我想要這本書去改變你做的事、你做事的方式,以及你思考事情的方式。
談論品牌時,很少有人會去討論品牌對客戶的價值。「品牌價值」代表著以賣方的立場來討論價值何在,而不是買方。但是,唯有在買方的立場思考,才有可能創造出對賣方有意義的品牌價值。
行銷的工作是創造優質的顧客。企業需要去定義且衡量顧客品質,行銷經理的獎賞應該視他們對顧客開發與維護的表現而定。當產品變得越來越同質化,提升競爭優勢將越來越取決於顧客品質的差異化。
跨產業的行銷原則,既然我們說四P和四C宛如行銷領域中不管任何產業的「原子架構」,那麼某一產業裡的成功原則和點子應該能適用到每一個產業。但是,每件事都一樣嗎?麥克.戴爾就曾經表示質疑,他懷疑直銷及服務模式能否適用在個人電腦以外的產業?無惡意反駁,但我必須說我不同意。
行銷只是常識嗎?我有一個朋友是行銷學教授,他有次擔任州政府某項創投審議會委員,當會中創業家們簡報財務及生產計畫時,所有的委員都安靜聆聽,像是不同領域的專家互相交流一般,只是提些問題與建議;但是當話題轉到市場可行性及產品行銷,瞬間,所有人加入討論,每個人都成了行銷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