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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訂出三大死罪的公司 員工才能待得長久

  • 2016-4-28
  • 文/何飛鵬
  • 圖/Peter Hellberg
圖片來源:<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peterh

圖片來源: Peter Hellberg,CC Licensed

公司一定會設立工作目標和各種規章,要求員工遵守,卻很少公司會明確提醒員工絕不可以逾越的底線。

錯的做法

沒有訂立明確的遊戲規則,沒有規定不可跨越的底線,讓團隊成員可以遵守,並知道絕對不可以犯的錯誤。

公司一定會設立工作目標,也會明訂各種規章,要求員工遵守,可是很少公司會明確規定員工絕對不可觸犯的錯誤,提醒員工絕不可以逾越的底線,以至於當員工犯下了不可原諒的滔天大罪時,要嚴厲懲罰,也欠缺依據,只能因循忍耐,無法收以到昭炯戒的效果。

在河南鄭州,我遇到一位中小企業台商,十幾年前當河南還是未開發之地時,他就從東南沿海遠走鄭州,以先行者之姿,在河南經營房地產,十餘年來大有成果,已是成功的台商。

他與我分享他在大陸的成功經驗:這十餘年來公司能長治久安、組織能穩健營運,全靠他當時一到河南就訂定的「三大死罪」。公司中的任何台幹,只要犯了三大死罪,就一律開除,沒有任何人情可溝通。

這三大死罪是:一、已婚的台灣幹部,如果和公司中的女性員工發生情感糾紛,開除;二、公司內所有的台幹不得私下賭博、打牌,否則開除;三、公司內所有台幹,不得與所有大陸員工有金錢往來,否則開除。

這位台商解釋:房地產生意大進大出,公司內充斥著美麗的女性員工,過去他在杭州做生意時,就發生台幹與女性員工的感情糾紛,讓生意大受影響,因此他首先禁絕所有台幹的想望。可是如果是未婚台幹,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則不在此限。

第二大死罪,則是鑑於台幹在大陸實在十分無聊,聚在一起打牌、小賭在所難免,尤其大多數台幹又住在一起,下班之後,通宵達旦聚賭也時有所聞。問題是此例一開,一旦涉及輸贏,難免滋生糾紛,也影響工作。因此在公司草創之時,就把台幹聚賭訂為死罪。

至於不得與大陸員工有金錢往來,則是讓辦公室單純化,否則以台幹的敏感身分,一旦發生糾紛,更加難以處理,所以也一併禁絕。

這位台商告訴我,就是靠著這「三大死罪」讓他的公司十餘年來長保安定,所有的台幹都能安心全力在工作上打拚,沒有惹來其他麻煩。

這位台商自承,當時他要訂定這三條死罪時也曾十分煎熬,要用這麼絕對而嚴格的法條來規範公司嗎? 這樣的規定,某些程度已經侵犯了員工個人的私領域生活,這樣做員工不會反彈嗎?

不過因為看了太多台商的前車之鑑,因此他最後還是毅然決然的訂下這三大死罪,並且和所有準備前往的台幹講清楚,讓他們都先有心理準備,因此實施下來,也就沒有太大困難。

對這樣的企業經營者我由衷佩服,他能預知公司可能發生的問題,然後用不可更動的規章來規範組織的運作,這是最有效的方法。每一個經營者,你想過公司絕不可跨越的底線了嗎?

對的做法

明確規定員工不可觸犯的錯誤,以及絕不可以逾越的底線,讓所有的團隊有所依循。

這位大陸台商,因為台灣幹部在大陸不是因賭博,就是婚外情而發生意外,導致無心工作,因此事前就立下規矩,以防止他們重蹈後塵,果真發生作用。

每一家公司都可以制定類似的規則,以防止可能的災難,在我的公司中,我訂的不是死罪,而是絕對不該犯的錯誤:出版有三個不可原諒的錯誤:①延遲出書;②首刷印了太多書;③出了滿足不了作者期待的書。這三項錯誤都是出版人的「低級錯誤」,因此我三令五申絕不可犯此三錯誤。


※本文內容授權自《自慢9:管理者的對與錯》,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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