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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待如子女 實習不給薪?

  • 2015-7-13
  • 文/呂秋遠
呂秋遠舉出古代師徒制的特色,並表示若無法達成,企業就該給薪水。(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呂秋遠舉出古代師徒制的特色,並表示若無法達成,企業就該給薪水。(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我們現在的師徒制度是什麼?我們能否做到讓這個所謂的「學徒」,在這段實習期間,三餐都有得吃、可以住在一個像樣的地方、學得到師傅百分之九十的技術、學成以後肯定有工作,而且把這個學徒就當作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樣照顧?如果沒有,到底談什麼無薪實習?

古時候,我們就有虐待學徒的習慣,據說幾十年前我們的學徒,不管是各行各業,都沒有薪水。BUT,這種制度的特色是:供餐、供宿、供技術、供保障、供未來,這種像家人一般的師徒制度,不知道現在是否存在?

所謂「實習」的期間,我們教後輩技術,後輩真的對師傅都沒有貢獻嗎?或者說,這段期間的技術,值得這個人無償的做些所謂低層的工作?如果沒有古代的師徒關係存在,到公司上班(實習?),除了呼吸不用錢以外,什麼不需要錢?

所以,我是贊成實習不用給任何薪水的,但是,師傅也必須要有相對的自覺,能夠做到下列幾點:

1.對待他,就像對待自己的兒子或女兒一樣:兒子女兒本來就是給零用錢而已,誰聽過發薪水?所以不發薪水是應該的。不過,請把他(她)當作自己的兒子或女兒一樣對待,也就是說,如果你不希望你的兒女做的事情,請不要叫他(她)去做。希望你的兒女佔的缺,請記得讓他(她)去佔。

2.供餐供宿,而且最好與師傅同住:基本上,師徒關係要緊密,除了上廁所與洗澡外,就是二十四小時最好都黏在一起。而且,不能師傅海味山珍學徒只能吃噴,要與師娘與師妹一起吃飯。食既同桌、寢則同床,晚上最好就睡在師傅的隔壁房間,同床更好,才能顯示師徒情誼。

3.包辦一切必要開銷:他的健保、車資、交女友的錢,麻煩都幫他處理。這年頭除了呼吸不用錢以外,什麼都要給錢。當他有任何的必要支出,既然不給薪水了,那就全部包辦吧!

4.必須傾囊相授:最多只能留一手,師傅必須把所有的看家本領全部都教給這個楞小子或傻女孩,不要只是隨便敷衍,叫聲師傅就以為自己是老闆。真正的師傅是會把所有的絕活都告訴徒弟的。不過,如果考量到不知道這個人究竟是林平之還是令狐沖,要保守一點留一手也無妨,例如葵花寶典千萬要留著自己保命用,不要隨便教給徒弟。

5.實習只能有一定年限:是的。不要像許多教授一樣,因為學生研究作得好,就想把人家多留幾年,最後學生的研究,通通變成自己的。升等自己升,研究別人做。如果實習已經有一點成就,就應該放手讓人家走,去學習更好的技術,而不是一直把人家當作免錢的勞動力使用。

6.必須有順序的栽培:實習生必須栽培,但是他們不是免費奴隸。他們是來學習什麼,我們就應該讓他們在這個領域裡學習。不應該讓學徒永遠只能打雜。師傅要適度的規劃課程,不要騙人家倒茶水也是蹲馬步的一種,都蹲到屁股開花了,總該讓人家站起來打打架吧?把實習生當作奴工,還大言不慚的說是在訓練實習生的抗壓性,這簡直就是太誇張。

7.公司的未來,必須交給這個人:如果我們不給人家薪水,那就是把他們當作自己家人了,既然是自己家人,以後公司當然要交給他們。也就是說,這些學徒,以後就會是公司的接班人、往後的掌門人、幫主或總舵主。如果不能把學徒當作未來公司的接班人,那麼為什麼要把自己的技術傾囊相授?為了愛?不可能吧!

8.犯錯只能家法伺候:如果實習生做錯事,讓客戶抱怨,當然只能家法伺候,不能把學徒推出去面對現實。張翠山沒領過張三丰薪水,當殷素素出狀況時,張三丰也是力挺到底不是?對外人就是要團結,自己人回家再慢慢算帳。

9.身教重於言教:師傅不能只是教導技術,還要把言行風範傳給弟子。所以身為學徒,要努力學習師傅在對待客戶與同業的態度。就像是岳不群很會講,但是做的事情就是一塌糊塗,這樣的身教是不合格的。

10.最後,請把自己的兒子或女兒許配給這位學徒:小師妹當然都要跟大師兄在一起。既然師傅都把技術傳授給徒弟了,乾脆就連兒女一起傳授,也是件好事。

(圖/Goodluz)

(圖/Goodluz)

還在想實習要不要給薪水嗎?師傅如果做得到上面十點,那麼歡迎不給。否則,不要把人家當作低級賤民,卻把自己當作皇親貴冑,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假藉傳授的名義,行剝削之實,真的很糟糕。況且,連基本工資都不想出的老闆,我實在看不出他會想把技術教給實習生。

小氣的人,不會只有在錢上面吝嗇的。他們的人生,不論多富有,實際上都是窮困的。

※本文內容授權自《呂秋遠臉書》,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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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

呂秋遠

在學歷: 倫敦政經學院財務金融博士後研究

台灣大學政治學博士(專長金融制度、金融危機)

台灣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財務金融組(99級)

經歷: 立法院立法委員辦公室主任

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英國下議院議員MP. Bob Blizzard法案研究員

專長: 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公司法(股東會議、重整)、稅務法規、勞動法、 家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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