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障女性勞工每月一天生理假,慣老闆卻要員工請假附證明(本報資料照)
我國於2013年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給予女性員工請生理假更多的便利,除了請一天生理假不必提證明,法律也保障女性勞工無年齡限制,每月可請一天生理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以此扣全勤獎金等。但根據勞動部統計,全國去年仍受理了17件的相關案件,其中6件進入評議、3件開罰,主要都是因為獎金遭扣,甚至是不准假等,部分則私下和解。但雇主因拒絕員工請生理假遭開罰的比例相較於現實狀況,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節目上街訪問了多組民眾,發現民眾不分男女多能理解生理假存在的必要,「我是主管,我會讓她請!」,「有的人是會失血、會暈倒的那種,上班很危險,我身邊有這樣的女性朋友」,面對請生理假可能帶來的異樣眼光或質疑,有人直言:「自己心裡道德過得去,就不要管人家了啦!」
但萬一碰到慣老闆要求請生理假得附證明,該怎麼接招呢?有直覺式的女性朋友說:「給他一片用過的…」,也有人說:「月經來看什麼婦產科啊?就是月經來啊!老闆是覺得醫生很閒嗎?」,但也有人選擇逆來順受,「如果老闆需要的話,既然要在那邊工作,就按照他的規則。」至於女性不敢請生理假的原因則包括,「主管是男的!」、「擔心主管覺得自己在騙人」、 「智障老闆!就是因為老闆啊…」。
曾經請過生理假的出版業甲小姐分享了實際的請假經驗,「老闆看到我請生理假之後,他就去調查,發現全公司沒有一個人請過生理假,但法規就在那邊,這個假最後有讓我通過,然後,我在工作上就被老闆冷凍…」。
另一位在傳產業上班的乙小姐則是在今年七月請了一天生理假,「收到薪資單的時候,我發現全勤獎金被扣了」,於是她據理力爭,「我問人資為什麼要扣全勤獎金,他說,按照公司規定生理假用病假的方式計算,我跟他說會違反性平法…,就在下個月,公司把全勤獎金還給了我」。
網路上儘管有不少民眾反應,生理假被濫用,根本是天王假,但中山附醫婦產科醫師林靜儀從專業角度認為,生理假確實有必要,痛得很誇張的病例在臨床上很常見,「有一些人會連續痛好幾天,甚至要打到嗎啡類止痛藥,也有一些年輕女生痛到暈倒掛急診,沒有經歷過的人,不會知道它對於生活造成多嚴重的困擾。我相信任何一個有子宮的女生,都寧可月經來不要痛,沒有機會請到這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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