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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專家:早走早超生!提離職別拖超過一個月

  • 2018-1-10
  • 文/謝文憲
  • 圖/Edo Zollo
圖片來源:<a href="
https://www.flickr.com/photos/edlo

圖片來源:Edo Zollo,CC Licensed

別傻了,公司絕對不會「沒有你不行」,這都只是我們想包裝自己很重要的糖衣藉口。離職再怎麼依依不捨,一個月已經夠「仁至義盡」,絕對是「早走早超生」,對彼此都會是個解脫。

離職該多久前提出?能讓新公司等多久?

我的朋友雪莉,在一間世界級廣告媒體擔任總監的工作,負責的客戶也都是世界級的公司,過往十五年,她都在同個產業。算一算,雪莉已經在這間廣告公司待了七年,心雖然倦,口中嚷嚷要換公司,卻從未看過她真的採取行動。

這一回,聽到她真的要走了,我有點驚訝。她告訴我,新公司是跨產業的工作,一點六倍薪資雖然不是什麼誘人機會,終於能夠轉換環境才是她考量的點,這個念頭在她心中始終不曾停過。

雪莉的新工作是對內溝通,負責對內部一萬多名員工行銷,以往都是她幫客戶抬轎,替客戶的產品在市場曝光,如今她搖身一變,即將變成內部行銷的掌舵者,確定大家瞄準的對外市場與做法一致,聽起來多棒的一個工作啊!她的興奮之情溢於言表,聽她談及新工作顯得雀躍不已。

新舊之間的銜接

雪莉:「對方希望我三個月內報到,我可能要等到年底才能去,該怎麼辦?」

我:「想要跳脫舒適圈,就要快刀斬亂麻,越快越好,年底?我要是新公司總經理,我不可能會等你到年底啦!」

雪莉:「對方說,我是他尋覓一年的最佳選擇,他們應該會等我吧?」

我:「瘋子才會等妳到年底,若是妳的位置可以撐到年底才補人,其實妳不去,該部門應該也可以運作吧?那就不去也罷,是吧?」

離職再怎麼依依不捨,一個月已經夠「仁至義盡」,絕對是「早走早超生」,對彼此都會是個解脫。試想,已經提出辭呈的高階主管,同事如何看待你?命令還會有人遵循嗎?如果新主管的政策跟你不一樣,同事豈不是白做工了嗎?公司後續的客戶專案,沒有你真的不行嗎?

別傻了,公司絕對不會「沒有你不行」,這都只是我們想包裝自己很重要的糖衣藉口。想一想,如果那是真的,公司怎麼會願意放了你?如果不能沒有你,卻又甘願放你走,這公司更該提早閃人啦!別再相信這些自我感覺良好的安慰理由。

我都會建議,所有階層的員工提出辭呈,應該在二到四週之內走人,讓接手的新任主管或同事好辦事,這才是留給前東家最好的禮物。

雪莉說:「二到四週那麼短,交接時間不夠啦!」

我問她:「怎樣才叫夠?」

交接沒有夠的一天,就像工作沒有做完的一天,不是嗎?

交接,真正要做的事

交接,不外乎分成「事務交接」與「人際交接」兩種。在離職者不請假的情況之下,前者通常兩週已經足夠,過程中要記得讓新人保有自我設計與改進工作流程的空間,百分之百的逐條交接有時並不必要。更何況,職務越高階,事務交接比例應該越少;反之,越基層則越多。

比較花時間的,往往是「人際交接」,要帶著新人去跑客戶,去見key man、拜碼頭。不過,人際關係需要花時間累積,短時間很難有什麼效果,頂多點到為止,幫老東家的新同事牽好線,才是厚道的表現。

話說回來,如果問題是新人遲遲補不到位,又該怎麼辦?那就是平常沒有建立「備胎制度」,外面找不到人,內部短期內也升不上來,仔細想想,這意味著是什麼?正常的職位運作應該是把一個缺做到炙手可熱,要讓大家很想來。

我跟雪莉說,如果妳的位置沒人想來,我跟妳打賭,「妳去下一個職位,也別想高升,因為妳把位置做小了。」

最後,我語重心長告訴雪莉,別想像自己有多重要,也不要奢望離職日期依公司規定。想想那些壯士斷腕的人,提出辭呈後最多一個月就走人,「對前公司要厚道交接,對新公司要信守承諾,對待自己要堅定信念」,也別忘了自己有多想去新公司!


※本文內容授權自《人生沒有平衡,只有取捨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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