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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0種事PO臉書,惹人厭又惹麻煩

  • 2017-6-16
  • 文/呂秋遠
  • 圖/Eduardo Woo
圖片來源:<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edowoo

圖片來源: Eduardo Woo,CC Licensed

身為一個臉書文章經常被引用,甚至整篇直接帶走的人,應該要來談談臉書使用指南。究竟,我個人認為臉書最好不要發的動態有哪些?

1.謠傳別人的訃聞:

自己的也就算了,不要隨便寫別人的。即使經過證實,其實也就是RIP而已,即便這個人你再怎麼討厭,他也有一些朋友,謠傳這種事,只會讓人覺得見獵心喜,傷了自己。

2.別人的身體健康狀況

自己的最好也不要隨便講,因為你不知道誰會把這些資料拿來用。特別是你如果要應徵工作,主管拿出你在臉書上的自白,說自己有痔瘡,總不是好事。別人的更不要說,因為這涉及到這個人想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的健康狀況。而且,如果你不是醫生,說了也不準;你是醫生,說了就很慘。

3.罵一般人的話:

罵了又沒意義。基本上是這樣,你讓人家看懂你在罵誰,那麼會有公然侮辱或是加重誹謗罪的疑慮;人家看不懂你在罵誰,你是寫辛酸的膩?不過,這是講一般人,如果是適當的評論公眾人物,例如罵兩句川普,我想他老人家應該不會介意的。像是我就經常被罵,還不是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4.抱怨老闆、同事的話:

這個一樣,看得懂的人,會覺得很爽,看不懂的人,會覺得你不知道在罵什麼。但是爽,是別人爽,自己當下可能覺得很得意,等到接到偵查庭傳票,就會很失意,也會很不爽。而且不要以為設定好友閱覽有用,這年頭多得是表面上是臉友,實際上是臥底的人。

5.小朋友的裸照:

你又沒經過孩子同意,放他的裸照,他可能會恨你一輩子。如果放自己的,那我就沒意見了。

6.還沒決定分手的感情事:

這年頭,情侶吵架很常見,但是還沒決定分手,就把一堆抱怨放在臉書上,可能會真分手。誰也不願意兩個人的感情放在公開場合讓人評論,畢竟我們都不能「了不起、負責」。至於如果真分手,要不要寫出他如何負你的故事?當然可以,不過新男友恐怕會覺得你很恐怖,而舊男友會請你上法院聊聊。

為什麼?感情的事,又不是你說了算,每個角度看都有不一樣的情況啊!

7.還沒決定離婚的抱怨配偶文:

還沒決定離婚,就不要把自己被家暴、對方劈腿搞曖昧等等的事情拿出來講。人哪!看戲看熱鬧的多,真正能幫你的少。就算要讓他身敗名裂,也要想想是誰讓他這麼狂?不就是你自己嗎?

而且,以後你們怎麼繼續在一起?親朋好友看到你們復合的甜蜜照,說不定會咒罵當時自己太雞婆,還陪著你一起罵他。

8.聽說的八卦:

這種事情是這樣,聽說,就只是聽說,沒有經過證實。當我們自己洋洋得意,以為多知道別人的什麼秘密,說不定路過的人只是在竊笑,覺得我們這樣太傻太天真。

9.每天都在直銷的文:

直銷沒有不好,但是只有直銷,朋友看了會膩。而且,真正厲害的直銷業務,從來就不會找朋友,這種貼文不會讓自己多很多業務,但是會少很多朋友。

10.長輩孝親圖、不實謠言圖:

例如「早安,祝你心情順暢」、「砍18%,就是傷害公務員」、「同性戀會傳染愛滋病,同志結婚會滅國」等等,還會配上三朵蓮花一朵雲彩之類的,觀世音菩薩還要替你背書,似乎也是沒必要。

總之,臉書是個很好的社群交友工具,也可以讓我們看到很多有趣的訊息,但是有些貼文,在我個人看來可以調整一下,或許還是會比較理想一些的。臉書、臉書,顧名思義,就是代表你的臉,所構成的一本書,不要開玩笑啊!


※本文內容授權自《呂秋遠》,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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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

呂秋遠

在學歷: 倫敦政經學院財務金融博士後研究

台灣大學政治學博士(專長金融制度、金融危機)

台灣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財務金融組(99級)

經歷: 立法院立法委員辦公室主任

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英國下議院議員MP. Bob Blizzard法案研究員

專長: 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公司法(股東會議、重整)、稅務法規、勞動法、 家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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