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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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西元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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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理念:
本校創辦人鄭義燕先生,福建人士,畢業於福建教師養成三年師專及福建學院並於民國四十二年及四十四年先後在陽明山實踐研究院受訓,荷蒙先總統 蔣公之指示,並遵其父熱愛教育之遺訓,響應政府獎勵私人興學造就國家人才之號召,創立本校。
102學年度新北市私立格致高級中學教師甄選簡章
一、甄選資格:
(一)應具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領有合格中等教師證書。
2、參加102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得檢附檢定考試及格證明(如成績單)暨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加附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專門科目學分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需由師資培育中心核發任教科別證明之有效文件。
(二)限制條件:具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情事者。
2、具「教師法」第14條情事者。
(三)各機關及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試錄取報到時,應繳交原服務機關學校同意書或離職證明書,若未能繳交者,則取消錄取資格。
二、甄選科目及錄取名額:
科目 職稱 錄取名額 備註
國文科 專任教師 1
英文科 專任教師 2
數學科 專任教師 1
物理科 專任教師 1
化學科 專任教師 1
歷史科 專任教師 1
資訊科 專任教師 1
地球科學科 專任教師 1
輔導科 專任教師 1
廣告設計科 專任教師 1
資料處理科 專任教師 1 計算機概論
電子科 專任教師 1
三、報名及繳件方式:
即日起至7月15日止將個人自傳、履歷資料先寄至本校人事室即完成報名作業,校址:241新北市三重區大智街260號。
四、甄選方式:
※分筆試、試教兩階段進行,筆試錄取者,始得參加試教及面談。
(一)筆試:102年7月21日09:00-11:00進行筆試。筆試以高級中學課程相關內容或專業領域為命題範圍。
(二)試教:試教時間將視筆試成績結果另行電話通知並以本校提供之指定教材進行試教。
五、附則:
(一)、甄選人員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事者,如經發現將註銷入選資格。
(二)、應繳表件若有不實者,除註銷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凡經錄取人員不得拒絕兼任導師及指導各科教學活動與競賽。
(四)、凡經錄取人員應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閱辦法,查詢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五)、如有未盡事宜或甄選時程有所變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六)、如有疑問請洽,人事主任陳慧如,電話:02-29855892分機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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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項目:
教育學類
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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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福利:
團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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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制度:
週休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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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制度:
績效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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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津貼:
全勤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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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娛樂:
國內員工旅遊、國外員工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