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畢業季,不少社會新鮮人開始找工作,高雄市勞工局指出,近日接獲不少求職者投訴公司要求簽立本票、月薪與求才廣告內容不符等案件,勞工局也針對這些個案開罰6~30萬不等罰鍰,呼籲求職者提高警覺,別還沒賺到錢,先被無良雇主騙錢。
高市勞工局長鍾孔炤表示,近日接獲一名許先生檢舉,應徵一間通訊社,雇主要求他簽立一張10萬本票當作履行契約的擔保,後來許先生因故離職並向勞工局申訴事件,公司遭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扣留求職者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裁罰6萬元,透過勞資爭議協調會才幫許先生取回本票。
鍾孔炤指出,求職者若發現求職廣告登載的「勞動條件、工作內容、公司名稱」等內容,與應徵時洽談的資訊不相符,或雇主面試時要求簽訂書面承攬契約等,求職者就要提高警覺,這些都可能隱藏求職陷阱。
有兩名求職者欲應徵某公司汽車貸款專員,公司對外刊載宣稱月薪有25000~36000元,兩人面試錄取後雇主便要求簽訂「無底薪制承攬人員轉任單」。民眾經查有異向勞工局申訴,勞工局認定公司以不實廣告、揭示誤導求職者,裁罰30萬元。
鍾孔炤提醒,社會新鮮人涉世未深,面試求職時應提高警覺,並注意自身安全,別還沒賺到錢,先被騙錢,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