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政岷/苗栗報導〕苗栗縣警察局指出,近期民眾受詐騙案例因疫情關係急遽上升,故召開防制詐欺犯罪平台,並調閱統計資料,發現去年移送的詐欺犯嫌共1864人次,較前年的542人次大幅增加1322人次,增加約2.4倍。
苗栗縣警方研判,移送詐欺犯嫌比例中,以人頭帳戶幫助犯為大宗,可能因疫情影響,有人求職不順有人需資金周轉,加上民眾居家防疫,在家上網增加接觸詐騙訊息機會,詐騙集團並利用人性弱點訛詐民眾提供帳戶,進而淪為詐欺犯罪的人頭帳戶幫助犯。
苗栗縣刑大提醒,人頭帳戶詐欺犯罪交付帳戶原因包括假求職、假借貸以及第三方詐騙、出租帳戶、假投資獲利;詐騙廣告來源更包含FB、IG社群、求職網頁廣告、通訊軟體等吸引民眾提供帳戶,進而成為人頭帳戶。
苗栗縣警方呼籲民眾,對於個人印鑑、存摺、網路交易密碼、提款卡等,應負有自行妥善保管責任,絕對不可交付陌生人,以免成為人頭帳戶背負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