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7月是畢業季及暑期打工旺季,市府勞動局提醒求職者,應先蒐集應徵公司資料、檢視應徵資訊是否屬實,最重要的是不隨意繳交不明用途費用、不購買公司產品、不簽署不了解契約文件、不從事非法工作,以保護好自己的求職安全,也可撥打338-6165。
勞動局長吳宏國表示,愈來愈多不法業者或詐騙集團假藉徵才名義,利用社群網站或Line即時通訊軟體等刊登求職廣告,以「短期打工」、「低勞動高報酬」等不實條件吸引求職者面試,並於面試時要求提供金融帳戶存摺及金融卡,讓求職民眾莫名其妙淪為詐騙人頭戶,甚至淪為提款車手或收簿手致觸犯刑法,背負污點得不償失。
吳宏國也提民眾求職前,先蒐集應徵公司資料、檢視應徵資訊是否屬實;另面試時除留意「工作內容是否與徵才廣告符合」、「面試過程是否過於草率」、「勞動條件及報酬是否合理」,最重要的是保護自己的重要隱私不隨便洩漏;另雇主招募員工時,若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俾有效增進求職求才之效率,違法雇主將處6至30萬元罰鍰。
另勞動局也會啟動青春專案,針對青少年較常打工的場所及學校附近商圈等160家事業單位進行勞動條件檢查,檢查重點包含工資、工時、例假等勞動基準法重點,為工讀生勞動權益把關。
吳宏國也提醒打工族群,不管是全時或是「part time」工讀生,工資、工時及休假等勞動條件都須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除投保外,每月工資不得低於2萬4000元基本工資,按時計酬者,時薪不得低於160元;持續工作4小時至少休息30分鐘,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加班須依法定倍率計算,每7天應休假2天,1天為休息日、1天為例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