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實施後,最符合簡明實務的解說,不懂法律、新手人資也能快速掌握勞資雙方權益與權力
2020 年 1 月 1 日,《勞動事件法》(以下簡稱《勞事法》)正式上路,加上新冠疫情衝擊,工作環境面臨前所未有的改變,勞資雙方都面臨全新挑戰,許多規範與傳統管理模式相牴觸,而且舉證責任落在資方身上,若雇主、人資或主管對此毫無認識誤觸紅線,很有可能使公司人財兩失;而作為勞方,也該多瞭解這部特別的勞動法令,遇到「職場惡霸」就不用擔心權益受損。
社會新鮮人小琪丟出履歷後好一陣子,總算收到一家食品公司的面試通知,對方徵求的職務是行銷助理。面試過程中,面試官問了一些預料之外的問題,像是: 「妳是什麼星座? 什麼血型?」 「妳現在有沒有男朋友啊?」 「那你們有考慮在三年內結婚嗎? 若結婚會想馬上生寶寶嗎?」 「妳過去有沒有因為身心症狀看過精神科?」
小哲是今年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在求職市場浮沉了三個月,終於找到了一個網路小編的工作,月薪3萬元。老闆告訴他,前三個月是「試用期」,試用期的薪水必須要打九折,等到過了試用期,才能領到3萬元整。老闆還說因為小哲還在試用期,就算加班也沒有加班費。雖然小哲心裡有一點狐疑,但因為工作難找,而且自己才剛出社會,確實還很青澀,不敢有太多意見,所以便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