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生活在紐約二十多年的臺灣媒體人,長期觀察臺美兩地文化差異,要用最輕鬆詼諧的筆,引領你認識真正的美國人跟美國文化,保證前所未聞,拍案叫絕。以前你只知道,她有一張能說會道的嘴;以後你會知道,她有一枝最會說故事的筆,能把她看過所有好玩、新奇的事物一一呈現在你眼前。
我在矽谷訪問過很多創業家,很多都不到三十歲,在這些年輕人身上,我看不到一點所謂「草莓族」的影子。
亞馬遜要員工不停互相攻擊,他們認為這樣才會找到組織的漏洞;谷歌把你照顧得無微不至,讓員工以公司為家,乍看好像谷歌是善良的,其實兩者沒差別。
一個東西有越多功能越好,還是功能越少越專精越好?在美國看似沒什麼大用途的東西可多了,但也是從這些看似無用的東西,才能看到美國最精彩的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