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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公司面試 先看面相!

  • 2015-12-21
  • 文/周海威
  • 圖/Tommy Wong
圖片來源:<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gracew

圖片來源: Tommy Wong,CC Licensed

有個客戶篤信命理,連我當初去他們公司洽公,也是大師看過面相後,才決定與我合作。聽說之後每位求職者面試,都會有這位大師在一旁,先看相,再決定否繼續談。

直到有一天,有位未被錄取的年輕人投訴勞工局,控訴這一間公司就業歧視,這會成立嗎?

一、勞動法令中的天條: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於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份為由,予以歧視,其它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我先說結論,該公司以違反就業歧視被開罰30萬元,但我對這一點有存疑,因為面相到底涉及上述法條的哪一範圍?承辦人的意思是說,品頭論足的這個行為,基本上已包含了許多面向,問住在哪?父母做什麼的?出生年月日?有沒有兄弟姐妹?…

而且其中有一個要件我很無言,那就是求職者的感覺,只要讓求職者覺得被質問、被針對的話,基本上歧視就算是成立。

二、我個人的看法:

就我個人的感覺是,因為命理的範圍很廣,相對的需要參考的資料也是較多,如果就業歧視成立的話,為何不是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

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份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隱私資料。

因為算命的關係,會要求提供農曆出生年月日、家裡地址、父母狀況、祖先安息的地方…該當這一條才是,但後來就業歧視評鑑委員會還是判定違反前項第一條規定,裁罰30萬元。

結語:

近年來勞工意識抬頭,面試人員或雇主,提問真的要小心,我想算命師父應該是在品頭論足的時候,讓面試者非常不舒服,有些還被要求看手相,這也未免太過頭了。後來,聽說這位算命師父換了服裝,以人資部協理的身份坐在旁邊靜靜的觀察面試員工,也就沒有傳出被投訴的事情了。各位人資伙伴在面試問問題的時候,真的要特別注意,因為個人感覺是一件非常主觀的,一定要小心別誤觸法網,徒增損失。

※本文內容授權自《冰與火的世界》,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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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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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動法令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複雜,我希望用最白話、易懂的文字來讓大家了解其中的內容,也希望透過大家的學習,慢慢將這個勞動法令觀念建立起來,在職場上獲得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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