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款: 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雇主是可以不經預告即可解除契約,白話就是『開除』的意思啦!! 所謂的虛偽意表示是指沒說實話,就上述案例,員工明知其學歷是造假,但卻保留在心中,沒有讓公司知道,這就是明顯的有意隱暪,也就是法律上所謂的虛偽意表示。 主管機關對於解僱是採取非常嚴格的認定標準,很多企業在使這一條時,常常被『打臉』,而且還附帶罰則,所以在第12條的主張上,每一個條款都有認定的標準,如果看倌是人資的話,要特別的小心及注意。
二、判定標準為何?1 雇主是否誤信:
意思是公司在面試時,是否就己經知道員工的學歷是造假,只要公司知情的話,就不屬於誤信的範圍,也不得主張解僱勞工。
2 是否有損害之虞:
如果己受損害,那麼企業要舉證相關事實,如果尚未受損害,那企業也要舉證其有可能產生之損害之證明,我知道這很不公平,但別忘了,勞動主管機關意旨還是在保障勞工的工作權,所以企業氣歸氣…,但該做足的功課還是得做。
3 是否逾期未終止:
在第12條的最後,有一段文字:在知悉其情形之日起,30日內為之。很多企業都是氣到忘了這一個規定,所謂快刀斬亂麻,處理這種案子,動作一定要快,別施時間,人資看倌們也一定要記住這一點,提醒企業主。
以這個個案來說的話,這位高階一個月10萬元薪資,公司想要追回也是人之常情,剛與一位勞動局的服務律師聊了這個問題,他認為企業要主張所謂的『不當得利』有點困難,因為以勞動契約的立法意旨來看,這位主管的確在職期間有付出其勞務,而公司也當然要給付報酬,除非公司能舉證這位主管在職期間並沒有認真工作之事實、證明、相關數據…等,否則很難在法院上主張。
本文由《冰與火的世界》授權轉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更多精彩文章,詳見http://53973000.blogspot.tw/
※更多精采好文,請見【上班‧這檔事】好文上架專區。
上星期一位華航工會的成員打電話給我,詢問相關法令問題的時候,我們稍微聊了一下關於抗議的事件,我這個人很喜歡問當事人,因為媒體的報導只能做參考而己,他給我的回覆是公司少發年終獎金,所以要抗議,我聽了想了
最近有網友問我一個問題,我個人覺得很有意思,今天拿上來跟各位分享,還是一句老話,善用、濫用、錯用是不同的,1/20號勞動基準法通過了部份修正草案,對於此類型的案都會是會以重罰的方式來處理,所以看倌們要
許多公司會以職務涉及公司機密及保護財產安全為由,在徵才時告知求職者,須提供良民證才可到職,但這樣究竟有沒有構成就業歧視呢?
〔即時新聞 祝蘭蕙/核稿編輯/綜合報導〕許多出社會的新鮮人,若對未來的志向毫無頭緒,多半會以「薪水高低」來尋找工作。沒想到近日有網友在網上發文,稱自己雖然不是就讀本科系,但曾做過收銀員,略懂一點會計,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明年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為提升銀髮族就業率,苗栗縣政府在勞動部經費補助下,昨成立「苗栗縣銀髮人才服務據點」,由勞動部官員及苗栗縣長鍾東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不知不覺越來越冷,很多人到冬天都會發現,自己好像心情特別不好,或是情緒特別容易低落?台北市童伴心理治療所所長蔡百祥在臉書專頁「蔡百祥臨床心理師」發文表示,要小心這可能是季節性情緒
生活好書福市集本週六(廿三日)在北屯四張犁農村公園登場,今年第七屆主題推出「戶外閱讀」,現場設置帳篷與懶骨頭,準備卅個主題盲書袋,各放五本適合閤家閱讀書籍,讓民眾透過挑盲袋方式選書,鼓勵與親友一起來野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勞動部鼓勵中高齡退休族群重返職場,自今年2月實施「壯世代就業獎勵」,只要符合資格的退休族,重返職場滿一定時間,每人最高可領6萬元獎勵金,截至今年9月,成功協助10萬5561位中
「二○二四桃園仙草嘉年華」本月廿三日起至十二月一日在楊梅休閒農業區、楊梅警分局上湖派出所旁花田登場,現場約四公頃原本綠油油的仙草田,隨著濕冷天氣報到,紫色仙草已開花近三成,有「台版普羅旺斯」之稱。市府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2024世界棒球12強賽(2024 WBSC Premier 12)B組賽事,中華隊今天以2比1擊敗多明尼加,萊爾富即日起至11月15日23:59分推出Hi café 特大杯全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許多求職者都想知道,在面試中要如何讓面試官留下深刻印象,影片分享網站Vimeo的財務長蒙森(Gillian Munson)指出了求職者的嚴重警訊,就是根本沒有認真聽問題,並做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