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徵才/登入
回首頁回首頁
首頁 > 好文上架 > 職場新知

凱米颱風來襲 勞動部:3狀況勞工可不出勤、雇主可不發工資

  • 2024-7-26
  • 文/自由時報
  • 圖/記者李靚慧攝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提醒雇主,若要求勞工颱風天出勤,應以安全作為首要考量。(記者李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提醒雇主,若要求勞工颱風天出勤,應以安全作為首要考量。(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凱米颱風接近台灣,各縣市紛紛備戰,針對各界關注的「颱風假」,勞動部重申,「颱風假不是假」,如果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不能因此視為曠職、遲到或要求自行請假等「不利對待」,但雇主也可不給工資。

勞動部指出,針對颱風來襲的出勤事宜,勞動部已訂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確規範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等事項,提醒雇主應以勞工安全為首要考量。

不過,所謂的「颱風假」,是指公家機關是否要正常出勤,對象並非一般勞工,若勞工在公部門停止上班期間,正好「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位於此停止上班縣市,因風雨太大到不了班,可算是有正當理由,雇主不應苛責或給予「不利待遇」。

除了上述情形外,也有勞工原本就屬「居家上班」性質,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因為這類勞工能否出勤並不受風雨影響,即使地方政府宣布颱風假也可照常工作,雇主應照給工資;但若因颱風影響勞務提供,雇主不得予以各項不利的處分。

此外,若雇主因應颱風來襲,提前宣布隔日全公司「居家上班」,即使晚間地方政府宣布颱風假,該公司也可照常上班、照發工資。

黃維琛表示,「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的重點,在於保護勞工生命安全及兼顧事業單位營運需求,因此,若勞工因颱風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要求勞工補班、請自己的特休假、或是取消全勤獎金、解僱等不利處分,但雇主也可不給工資。

不過,若事業單位需要勞工正常工作,除了當日工資應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的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職業災害補償。

法律避雷針【yes123法律專區

※以上訊息如有異動,請以最新公告為準。
【自由財經】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

在成立於1980年的自由時報,發行量與閱報率持續居全國第一,受到廣大讀者肯定。自由時報是一份最尊重台灣人意願,並追求新聞真相的報紙,不阿諛、不偏袒、不渲染,自由時報只對歷史負責,發揮「第四權」的監督精神。

《本專欄文章列表》

推薦文章

最新文章更多好文上架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