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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潛規則!黑鍋,你願意揹嗎?

  • 2017-12-10
  • 文/劉姿麟
圖片來源:[kristian sekulic]/Getty Images

圖片來源:[kristian sekulic]/Getty Images

二○一三年下半年,台灣的上班族終於沒那麼悶了!為什麼?上班 族可能會回你一句:欺負我的人小心了,我要你們加倍奉還!


「加倍奉還」這四個字,出自於紅透半邊天的日劇《半澤直樹》。日本經濟泡沫時期,剛入行的銀行員,因為上司的自私與卸責,被迫揹了五億日圓債務。換作是你,你吞得下這口氣嗎?

人說「君子報仇,三年不晚」。無奈在台灣現今的職場,大環境不好、薪水不高,一個工作能不能做到三年,都很難說,更何況談復仇!但劇中名言「我會以牙還牙,加倍奉還!」「部下的苦勞是上司的功績,上司的過錯是部下的責任。」成為上班族自我療癒的金句。

不過說實話,在這部日劇推出之後,我問過身邊朋友,多數人遇到有心人士栽贓這種事,根本就是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大部分的主管好像換了一個位置,就變了一個人似的。

大事拿不定決策,就怕出事了他要負責。小事大家搶著管,因為這代表他的權威性。有時候相關部門主管,還要來參一咖,整間公司變成多頭馬車,不知道要往哪個方向。這是當今職場無奈的現象。

當發現你的主管「沒有肩膀」,你就要格外小心。我剛跑新聞的時候,就遇到這樣的狀況。外面發生了什麼事,有拍到沒拍到的,明明已經打電話回報,只要長官覺得哪裡不妥當,放心!一定都是記者的錯,主管沒有失職。如果這則新聞做得好,很抱歉!都跟記者無關,是主管調度得當。

主管沒肩膀,小心變「半澤」

有一次國產車推出了年度新款,在各家新聞都下了廣告預算,因為汽車的相關資訊有人要看,當時的主管拿了一張報紙的某表格給我,他希望我朝這個方向做。

我看了之後婉轉地表達:其實報紙上的資訊與今天的新車上市,沒有什麼太大的相關性,如果要寫這個方向,那就是「硬做」。也許我當時表達內容實在太隱晦,或者是主管對自己的概念很堅持,最後我還是努力給了主管想要的版本。

新聞一播出之後,汽車的公關便打電話到電視台。對方的說法是,記者怎麼這麼不專業,兩個不相干的東西,報導卻寫在一起。電話不是我接的,但我依稀聽到業務部要求更正,否則對方要撤廣告。

我耳朵很尖,畢竟我很在意自己做的東西,我想搞懂哪裡出了問題。平時大聲嚷嚷的主管,竟然不由得講話小聲了起來,告訴對方,「記者弄錯了。」馬上請他重新處理。

真不敢相信這是我聽到的一切。於是,時間已經晚上七點半,該是下班回家的時候,主管要求我再度把新聞重做一次。其實我早已經知道為什麼,就想聽他怎麼告訴我,但他只幽幽地說,「對方不滿意,你把資訊弄錯了。」

(資訊不是你給我的嗎?)(不是你拿報紙來說要這個角度的嗎?)出去再次訪問受訪者,對方一臉狐疑,覺得怎麼又派這個不懂又做錯事的人來?但我沒有解釋,即使我很在意對方對我的評價,但我一說實話,反而會害到主管,所以作罷。

被誤會時,該據理力爭,還是吞下去?

排假也是一件令我覺得困擾的事。尤其這中間牽涉到你的同事,當你的利益和他人發生衝突時,可能會惹來別人說閒話。加上排假的人,可能也有私心,排不到想休的假是常有的事。那時候我想,進這行資歷不夠久,對於這樣的待遇,嘴巴上念一念就算了,畢竟世上本來就沒有所謂公平。但有一次人資說我的假有問題,已經超休了,沒辦法再排。

對於一個幾乎被長官叫回來上班,每一次都無怨無悔的菜鳥來說,上班天數比別人多,時數比別人長,超休?幾乎不會發生在我身上。我向排假的同事反映,他回我:妳沒假了,不用想多休。當下覺得自己的權益就應該要爭取,面對這樣的回答,我心裡其實不太服氣。沒想到長官竟然把我叫過去訓斥一頓。「妳沒假了,不要想再動手腳。我們組上不容許有休黑假的事情發生!」

長官沒有指名道姓,但他的聲音幾乎已經告訴其他同事,我就是那種鑽漏洞討休假的人。我其實可以大聲回去的,我不能容許長官質疑我的人格。但年輕的我忍了下來。如果還有機會,我覺得只要站得住腳,據理力爭是應該的。其實嫁禍給別人的事情所在多有,如果你不夠強,連小角色也會欺負你。我剛開始播報新聞時,不管是哪個職位的人,因為對你不熟悉,所以大小眼的事情還真不少。

當服裝師也會大小眼,該怎麼辦?

最明顯的就是公司的服裝師。每個主播的服裝搭配都是同樣預算,但是他們永遠只在大牌主播用心,資深主播會挑剔,勉強認真一點。叫不出名字的,對不起,連觀眾都看得出來,他們只是隨便配而已。有時候我們難免有點意見,服裝師總是回你衣服難借。

其實這樣的回答,聰明人都該懂,但我總覺得,服裝師這樣的工作態度實在不太敬業。不尊重對方,也不尊重自己的專業。讓我覺得更不能苟同的是,衣服不是我弄髒的,竟然要我賠。

新聞台主播的衣服,通常都是服裝師借來公司,大家輪著穿。某一次我穿了一件花襯衫,隔了兩天,我接到服裝師的電話。服裝師跟我說,我把衣服弄髒了,必須把衣服買下來,價格是一千多塊錢。我聽了其實很錯愕。對於一個薪水只有廿八K的員工來說,一千多元不是小數目,再加上我穿的時間不到一小時,要弄髒也不是容易的事。我請她們做再次確認,甚至請她拿衣服給我看。

「這真的不是我弄的,」我說。

「可是妳是最後一個穿的,」她堅持。

感覺真的很差。那不然誰要賠?她說。來來回回了兩三次,我實在不想浪費時間了,我最後還是掏了錢,當作買一次教訓。也許是找我麻煩,但也許是真的弄髒了沒辦法還,我不要讓她難做人,就算了吧!

到現在為止,我還是不知道為什麼我要賠。我內心的好人性格,總是讓我有意無意間,變成了揹黑鍋的角色。看過這些推卸責任的手法,其實很無奈。但我還是相信人性本善,這些把責任往別人身上推的,不知道會不會有改變的一天?

※本文內容授權自《台灣廣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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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在富裕年代成長的7年級年生比起以往,有更好的本錢追求理想 ,不過在追求理想的過程中,不免面對考驗。作者為了當記者,在面試的過程中,被拒絶多次!錄取後,更被迫放棄月入8萬元收入的工作。鼓勵讀者擴展視野,追求理想,不要著眼於薪資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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