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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前,跳槽3次剛剛好!

  • 2016-5-10
  • 文/洪雪珍
  • 圖/Bold Content
圖片來源:<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131794

圖片來源:Bold Content ,CC Licensed

一份工作做兩年,三十歲前換三份工作,擁有三項工作經歷,在履歷上會是比較漂亮的呈現。

二十幾歲,剛離開校園沒多久,最缺的就是工作經歷,換工作便是一個累積經歷的好方法。

但是,這話聽在很多主管或老闆耳裡,一定很不舒服!站在公司立場來看,他們都不希望員工流動率高。公司都是這麼想的:「別人培養好的員工跑來自家公司,從此待下來不動。」

對於上門應徵的求職者,企業主在意的是工作經歷,愈多愈好,可是對於自己家的員工,則希望流動率愈低愈好。可是,工作經歷與流動率本來就互相衝突牴觸,無法兩全其美,總有公司比較不幸,是專門培養跳槽人才的搖籃。

相對的,站在二十幾歲的職場新鮮人立場來看,如果畢業後一直待在同一家公司不動,十年後才要換工作,很可能就會輸在「工作經歷不足」上。

同一個工作三年或十年,都是一樣分數

除非你一畢業就進大企業,單一工作經歷的含金量或許還算高,但若是不知名的中小企業,單一的工作經歷給人的解讀不見得很正面。

「一家工作待這麼久,會不會定型了,彈性變小,很難適應新環境?」

「怎麼在這樣的小公司也可以待這麼久,會不會能力有限,不敢跳槽?」

「這家公司待這麼久,學到的東西有限,工作經歷雖說是十年,可能只能算三四年吧!」

一般而言,在同一家公司做同一個工作滿兩三年就會被認定是一項「完整的工作經歷」,年限拉長無助於加分,除非有新的職務或擔任主管職,才會再新增一項工作經歷。如果沒有任何職務或職級上的調動,一直是在基層工作,年限拉長只會在評分項目裡的「穩定性高」加分,其他項目的加分有限。

就公司的立場來看,做兩三年的員工才正要有所發揮,對公司還不到有貢獻的地步,所以若是在此時離職,就公司來看是賠錢,當然要痛惜扼腕,所以一定不鼓勵。可是他們在看履歷時,卻是不同的解讀,工作三年與工作十年都視為「一項工作經歷」,至於有十年工作經歷的應徵者還有可能因為年齡長而被刷掉。

這真的是一個很殘酷的事實,也是一個矛盾的事實,在找新人時,企業期待找到一個「經歷豐富」的新人,而經歷豐富的意思是換過幾個工作;但是等到新人變舊人時,企業的期待也跟著變了,變得期待員工高忠誠度、低流動率,不要再換工作。不過站在求職者的立場,二十幾歲時是有必要換工作,因為要讓自己經歷豐富,求職時更有優勢。

三十歲前,有三個工作經歷

在此,我要大膽提一個建議,也許會讓很多企業感冒,那就是「換工作一二三原則」。

一份工作做兩年,三十歲前換三份工作,擁有三項工作經歷,在履歷上會是比較漂亮的呈現,既比只有一項工作經歷看來豐富精彩,又比有五項工作經歷看起來穩定性高。

三十歲前換三份工作,每一份工作做兩年,是一個好看且說得過去的工作經歷。這比起很多年輕人不明所以的亂換工作,履歷上滿滿五六個不相干的工作經歷,一二三原則會讓二十幾歲的你看起來是「既有工作經歷且穩定性高」,象徵著你有彈性、有歷練,但抗壓性高、流動率低,足以讓企業信賴而願意錄用。

三項工作經歷,不多也不少

二十幾歲的年輕人由於進職場未久,缺少歷練,對於職場的領悟還低,一個工作沒做滿兩年算不得經歷。

一般而言,進到一個新工作,第一年只能算是適應期,第二年是學習期,第三年才進入熟練期,所以一個工作要摸到竅門至少三年,最合適的離職是在滿三年之後。可是現在的年輕人都等不到這個時間,不過也不能少於兩年,否則即使寫在履歷上,企業也不會認它是一個工作經歷,反而會懷疑穩定性低。

三十歲前,擁有三項工作經歷,不多也不少,剛剛好!比起只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九年十年,選擇歷練三家公司、三種工作,有兩方面的好處:

一方面由於面對不同的產業生態、企業文化、管理模式,你可以藉著豐富歷練、打開視野,學會快速調適自己進入不同工作環境,同時也鍛鍊心志更堅強。

另一方面可以藉著學習與工作,了解自己的興趣在那裡,最後可以在三十歲前確立志向,三十歲之後就不要再這麼頻繁換工作,而要往下紮根,給自己一個堅固的立足之地。

工作一定要換,但要換得剛剛好,不能多也不能少,這樣對自己最好!

※本文轉載 授權請洽《yes123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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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雪珍

洪雪珍

在yes123求職網 前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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