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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退頂新 是有爭議的行動

  • 2015-12-11
  • 文/呂秋遠
  • 圖/Cecilio Hsieh
圖片來源:<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cecili

圖片來源: Cecilio Hsieh,CC Licensed

經過許多朋友的提示,應該可以確定「即買即退」可以對味全公司造成營業額的傷害,至少好市多這個銷售管道,在一些勇敢的人努力下,已經開始下架或是飽受退貨之苦。有些事情提醒大家就好:

1.頂新是味全的股東,而林鳳營是味全公司之下的產品,但是,林鳳營產品究竟有沒有問題?我不知道。至少在目前的科學標準下沒有檢驗出來。如果直接說林鳳營是毒物,恐怕這個指控會有問題。這是基本的認知,如果連這個基本共識都沒有,直接強調沒驗出來不代表沒有,那麼去地檢署提告比較快,不要浪費時間看這篇文章。

2.抵制林鳳營會不會讓味全受傷?一定會。味全受傷頂新會不會受傷?也一定會。

3.「即買即退」是不是一種浪費食物的行為?是,因為根據好市多的政策,這會銷毀,不過生鮮食品過期也會銷毀,所以這項活動確實會浪費食物,差別只是在被動與主動而已。不買是被動銷毀,這項主張是主動銷毀。但都是浪費。如果還是主張林鳳營是毒,請回去看第一點。

4.這項活動會不會讓好事多的工作人員疲於奔命?會。至少一定會增加部分的工作量。

5.「即買即退」活動為何會有人反對?因為有人認為這是「看得到」的浪費,而且會增加工作人員的負擔,而且好市多的退貨政策也不是讓台灣人這樣用的。許多人感覺不好,是因為感覺起來像是抵制者利用好市多的退貨政策去整味全,不然怎麼不去叫小七或全聯也比照辦理?沒道理給消費者便利就要被欺負,不給便利的反而沒事,不是嗎?

6.這會不會浪費食物?會。但請看第三點。會不會增加工作人員負擔?會。但是抵制本來就會增加別人負擔。使用退貨政策抵制會不會造成好市多不爽?會,但應該不至於為了這件事調整政策,台灣鄉民很猛的。

7.這項活動有沒有毀損罪的該當?我認為沒有。因為毀損的人是好市多,不是退貨人。而好市多不是無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沒有間接正犯的適用。況且兩造間有契約,刑法的毀損罪不管動機(動機頂多是量刑標準),只管構成要件、違法性與有責性,所以很難成罪。

8.一項抗議活動必須獲得最大多數人的長期支持才會成功,我們應該盡力團結所有人,以抵制某些廠商,而且這抵制必須要全面、長期才會有用。太激烈的政策,就算有用,台灣的中產階級也就是不喜歡,財團非常會製造敵我矛盾,所以還是請注意後遺症。

9.要讓味全的員工沒工作?可以。要讓頂新的人滾出台灣,可以。要讓好市多等通路商不敢再進他們產品,也可以。但是我怕到時候我們得拒看101煙火、不要去布列德買麵包、到中國不要進全家超商、不要去埔心牧場、記下來所有跟味全有關的產品,一律拒買,這需要很大的決心與勇氣,也需要長期的關照,這就需要團結更多人。

10.最後,請記得味全的員工也有家庭,他們並不認為自己在生產黑心產品。公司被賣掉,不是他們的錯。所以,請不要互相攻擊,想繼續用「即買即退」政策抵制的人,請繼續;但人家也有不贊成的權利,不要把對方妖魔化,真正的敵人,是黑心廠商,不是自己的同胞。

※本文內容授權自《呂秋遠》,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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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

呂秋遠

在學歷: 倫敦政經學院財務金融博士後研究

台灣大學政治學博士(專長金融制度、金融危機)

台灣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財務金融組(99級)

經歷: 立法院立法委員辦公室主任

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英國下議院議員MP. Bob Blizzard法案研究員

專長: 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公司法(股東會議、重整)、稅務法規、勞動法、 家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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