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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燒烤攤徵才「薪資以顏值計算」GG了 最重恐被罰150萬

  • 2021-3-9
  • 文/自由時報
  • 圖/擷取自臉書「爆廢公社二館」
台中市山線地區一家夜市燒烤攤掛出徵才廣告「薪資以顏值計算」,市府勞局將開罰。(擷取自臉書「爆廢公社二

台中市山線地區一家夜市燒烤攤掛出徵才廣告「薪資以顏值計算」,市府勞局將開罰。(擷取自臉書「爆廢公社二館」)

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貼出照片,一家海鮮燒烤攤掛出紅色徵才看板,上面註明要徵工讀生,且「薪資以顏值計算」,網友表示,該攤販擺攤日期為星期三在豐原太平洋夜市、星期四在潭子夜市、五六日在大雅夜市。

台中市一家在潭子、大雅及豐原區夜市擺攤的海鮮燒烤攤,「徵工讀生」卻註明「薪資以顏值計算」,台中市勞工局表示,業者徵才廣告已明顯違反就業服務法「未揭露4萬元以下薪資」,將可處以6萬至30萬元罰款,另「薪資以顏值計算」則可能涉及就業歧視,若調查屬實將可處30萬元至150萬罰款。

po文一出引發網友討論,有網友表示「這不只給你低薪,還同時羞辱你」、「慘了,我去肯定是打白工」、「看來我月入百萬不是夢了」、「老闆會破產」。

台中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劉彩虹表示,業者徵才薪資4萬元以下應明確揭示,但業者未註明薪資多寡,已明顯違反就業服務法,可處以6萬至30萬元罰款。

另「薪資以顏值計算」,則涉及業者在雇用員工階段是否真的以顏值而區別薪資,勞工局將進行調查,若調查屬實,業者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的「就業歧視」,將可處以30萬元至150萬元罰款。

台中市山線地區一家夜市燒烤攤掛出徵才廣告「薪資以顏值計算」。(擷取自臉書「爆廢公社二館」)

台中市山線地區一家夜市燒烤攤掛出徵才廣告「薪資以顏值計算」。(擷取自臉書「爆廢公社二館」)

※本文內容授權自 《自由時報》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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